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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求同存异和术业有专攻。

==========01-22部分==========

还指的是因为悲伤而哭还是为了喜悦而哭都该受到理解。为了悲伤而哭的人不能直接把喜极而泣的人打为“神经病”,反之亦然。我之前说了,寇玉扮作姐姐鬼魂,“郭槐,你不认识我了?”这样天理昭昭,这样体现出她自身的美好,我不能不哭。【跑题】我一直觉得上京新戏的宣传词有问题,将寇珠救下将被投入水中的婴儿称作是女儿家天性柔软(大致,具体我记不住了),将李妃不愿放弃做儿子的母亲称作一颗慈母之心始终不渝,将春秋二胥称为“在人类经历了灾难与痛苦之后,我们仍愿相信,人性中的善良、纯真、柔软和爱,与它所有对立面一样,坚固存在!”啊,抱歉,我是没看出来啦……当然了,既然本来说的就是求同存异,也没什么,只是我个人观点而已,不用赞同。【/跑题】清官册道白,我看过碰碑,这故事被刘先生那沉痛的口气讲出来,怎么能不打动我,马鞍山一句“哎呀”都那么揪心。然而我是会为了喜剧哭的,我说过了,赵群或者蔡筱滢。赵群状元媒绝不是悲剧吧,然而柴郡主如此烂漫,甫一出场真个光华灿烂,这非常打动我;蔡筱滢坐宫更称不上悲剧,夫妻两个感情好着呢,带点有趣的玩笑之意。然而铁镜公主实可爱,真是别致秀丽,才看见她我就两眼模糊,喜欢得笑起来(对,边哭边笑就是我ˊ_>ˋ)。这样例子不过是为了说明所谓尖叫哭泣并不是洗脑了,总有些个东西打动了这样举止的人的。理解当然最好,如果做不到理解,至少要leave me alone吧,这都无法做到,反而随便用“脑残”来形容人,不好意思,恕我无法苟同。

当然了,无法苟同也只是在心里无法苟同而已,默默地。

还有,总见到的文理之争也是这样。身为文科生我承认理科也很好,但我难以忍受要将它们俩谁放在谁上面来说,都不行。就像我忍受不了将大学老师和导购小姐非要比个高下一样,能因为我们每个人的价值在不一样的地方、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达成方式,就说谁比谁高级吗?术业有专攻啊。

==========未更新部分==========

手写太慢了,还是打字快些。我只是在讨论,谁要是看到了,不严密的地方若能指出将不胜感激。

前者指的是我既能为了寇玉宛然姐姐温柔坚毅模样、或者清官册八百字道白而忍不住哭出来,就不能因为有一部分人为了饭爱豆奔走天涯声嘶力竭痛哭流涕而感到智商或者格调上的碾压。当然私生饭(是叫这个吧?)已经在侵犯他人隐私了;那种装作死忠饭往人的饮料里掺强力胶(对,这个太震撼,一直记到如今)的所做的也是伤害他人、触犯法律,道德上异常卑劣的行为,不能放在讨论之内(虽然明星在某种程度上作为交换要失去一部分东西,但这些行为从他们身上剥夺的东西,都不在尚算“不过分”的范围之内,这已经侵犯他们作为人的权利了)。而说回来。不能说我认为我的东西比他们好,我的感情就要更为高尚,我哭得就比他们有价值,不是这样的。我这样的克制不住边走边哭,和她们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一样是为了自己喜爱的事物触动感情,其本质是一样的。我们大可以认为我们所喜爱的东西好,但不能认为他人喜爱的东西就是不好。对方难道不是认为喜爱京剧的我是神经病、京剧是老掉牙的东西吗?他们不愿意看我们眼中她的美,不正和我们不愿意去看他们所喜爱的事物一样吗;他们不知道他们错过了什么,不是正如我也不知道我错过了什么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古人诚不我欺。

后者。后者指的是无论我决定去做什么,无论我是成为高精尖科技人才,还是我最终决定去商场做导购小姐,或者其他的一些什么工作,只要不犯法,都理当得到尊重。“我教授对社会做的贡献大还是你导购小姐对社会做的贡献大?”术业有专攻,您是认真的不懂吗?何必这样自贵呢?在我承认您的价值的同时,您就不能承认他人的价值吗?非要将自己摆在这样唯我独尊的位置上吗?好比说馍馍那事,墙倒众人推我知道,人之常情;但须知黑人要黑在点上,就事论事,事情做得不对是真的,可将人的技能也一并否定,将人热爱的事业、人付出的辛苦和相应的回报也一并否定了,这算什么呢?音乐如何呢,音乐不美吗。别说是您了,即便墨子说出这种话来,我也觉得是没有道理的。

话没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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