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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同学家白吃酒席,以此贺喜她成绩不错。未曾想她和我一个专业。席间碰到初中同学,在他要求下互加了好友,没想到他非常啰嗦,白天我装得太爽快,此时并不能拉下脸,实在讨厌。

散了之后带着去附近溶洞转了一圈,虽然去过但仍很喜欢,不是说景色如何,是真凉快。只是失误穿了高跟鞋,去路太远,一小段要爬山的路程台阶极高,内中道路又过于湿滑陡峭,未免不便。出来时感到双腿打颤,但仍在可接受范围内。太阳十分毒辣,感觉阳伞挡不到的脚面火辣辣地痛,路边花草晒得蔫巴巴的,浑身上下水洗的一般。经过果树,杏很好吃。一路上一位男生大着舌头向周边人自表家园,我听见的同样话就说了三四遍,当真喝大了吧,可会喝大何苦喝那么多,搞不懂。我以为我会稍微有点反应,但大概是汗出得太快,站起身半点醉意也没有,只是觉得自己快被烤熟了。

说点无关的。我仍认为一段浪漫关系中的二人是平等的,一方主导(某种程度来说)的情况是不存在的,而言行举止皆要符合某种规范或者说条框是不必要的。按其描述的关系来代入了一下,关系很符合,可假若是我,仍然不会的。但在了解我是个萌点多么奇怪为人又是多么无趣的家伙之后仍然愿意同我说,我很感动啊。

另外觉得他是个甜心这一块,我同意我们这个群体需要的不是这个,而是更深远广阔的东西,然而不能因为这个就否定了他言行的好,这并不因为是基本礼仪而矛盾。不是说他能够办到大多数人办不到的东西才显得珍贵,哪怕是人人皆尽如此也改变不了这样的做法会令人感到珍贵的现实的。这仍然很甜。纵然是常人这样做也会很博取好感度,更何况他是他。

最后一句真痴汉。


任他上天入地下,痴汉赶他到长沙【没有长沙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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